南投一蕭姓男子與已婚公司女同事外遇,女同學老公知道後打電話給蕭男,氣說「我要砍掉你下面」,蕭無奈支付五十萬元封口費,沒想到對方需索無度又要三十萬;蕭男只好向老婆坦承,沒想到老婆理性原諒老公,還寄存證信函及提告。
蕭先生(40歲)與妻子(40歲)大學就相識戀愛,結婚後育有兩子,夫妻共同經營資訊工作室;去年九月,蕭男透過臉書找到多年未聯繫的公司同事鄭姓女子(30歲),雙方邀約唱歌,後數度發生性關係。
半個月後,蕭男接到鄭女老公電話,開口要求支付一百五十萬元,不然「要砍掉你的命根子」、「要找人輪你老婆」等,蕭苦苦哀求沒那麼多錢,對方同意減為五十萬元。本以為事情就此落幕,沒料到鄭女老公又說「還是很火」,又再度要求蕭男付錢,蕭男前後共匯款了五十多萬元,可對方不滿足,又打給蕭男說要三十萬。
蕭男沒有錢可以支付,只好跟老婆坦承發生外遇出軌,蕭妻發現老公外遇出軌,不但沒哭也不鬧,還覺得「五十萬是我們的辛苦錢,先討回來!」她先發FACEBOOK私訊給鄭女及她先生,因對方一直不理也不還錢,她才找律師寄存證信函,對方持續不理會,因此上個月直接告對方恐嚇取財。
蕭妻表示,老公和鄭女應該對外遇出軌負責,但鄭女老公恐嚇要錢影響她和孩子,這不能忍受。
鄭女老公表示,自己被迫做烏龜,一想到老婆出軌就精神痛苦,他認為跟蕭先生講的那幾句話是「氣話」,並沒有要拿來恐嚇他的意思,而這五十萬元是蕭男願意給他的和解金,若之後法官判鄭女老公敗訴,鄭女老公願意把這筆錢還給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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