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一名老婆2016年發現老公外遇,怒找老公和小三到摩鐵談判,「模擬」一次偷情過程給她拍照存證,事後提告指兩人嘿咻70次,對小三索賠150萬元,但高院指小三經刑案審理認定犯案30次,也已賠償人妻20萬元,人妻雖聲稱事後與老公離婚且須到精神科就診,仍屬雙方和解範圍內,判人妻求償敗訴確定。
判決指出,本案人妻於2016年1月間因察覺不對勁,質問老公才知道對方跟一名已婚女子從2014年底起,多次在南投等地摩鐵偷情,人妻十分生氣,要求老公帶小三到2人經常「辦事」的摩鐵碰面談判,要求2人「模擬」一次嘿咻過程讓她藉此消氣,並讓她拍照存證。
外遇人夫與小三照做配合,小三還寫一份協議書向人妻認錯,並簽立面額共30萬元的本票允諾賠償。
不過小三老公得知後,情勢又改變了,小三老公與人妻都向雙方配偶提告、各對自己配偶撤告,出庭更相互表示,只要自己配偶可以得到對方原諒,就答應同樣不追究對方配偶的刑責,外遇人夫與小三也當庭一起向對方的配偶鞠躬加上道歉,但雙方最後沒達成撤告共識,外遇人夫與小三各被依妨害家庭罪合併判刑8月、各緩刑2年定讞。
沒想到小三反悔拒賠,打官司主張遭人妻脅迫簽立本票,企圖確認簽給人妻的本票債權不存在,2016年敗訴確定後才付錢。人妻不肯善罷干休,2018年提告翻舊帳,主張她老公與小三共通姦50次,小三害她跟老公只剩下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、破壞她20幾年以來的美滿家庭生活,使她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痛苦,因此跟小三求償總共200萬元。
小三說自己對人妻感到非常抱歉,但表示兩人都已經和解了、不能再被人妻索賠。高院審理認為,在當事人兩方沒有特別的約定情況下,和解的效力跟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損害,人妻上訴主張的新增事由,仍包含在雙方當初和解範圍內,據此駁回上訴、維持人妻全部敗訴。